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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卸任高官担任独董需审批

  • 南方都市报
  • 2014/06/0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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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地上市公司曾一度热衷聘请党政卸任官员担任独董。但受中央新政影响,年内已发布独董离任公告的上市公司超过200家。“官员独董”接连去职,兼职官员最短任期仅9天。

        香港对于高官离任再就业的规管值得借鉴。从政治委任的司局级高官,到首长级公务员离任再就业都需经过俗称“冷河期”的禁制期和管制期,时间从半年至两年不定。其间退休或离职公务员再就业需要受到政府规管。

        高官离任去向公开透明

        2012年7月1日退休的香港前审计署署长邓国斌,离任一年后,2013年8月1日起,在美国信安保险有限公司出任独立董事。对于这名前高官出任私营商业机构的职位,公务员事务局的审批意见是:“在美国信安保险有限公司受雇期间,邓先生不得使用或披露在政府任职期间所取得的任何机密资料或敏感资料。”随后,港府批准了邓国斌的再就业申请。

        此外,2012年2月离任的前房屋署助理署长张建强,2013年11月出任万利仕(亚洲)顾问有限公司董事一职。审批意见除了不能透露政府机密资料外,还特别强调不能直接或间接涉及竞投或参与任何房屋委员会和房屋署的项目。上述的高官再就业的审批资料并非任何机密,在香港,只要登录公务员事务局或者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咨询委员会的网站,任何媒体和市民都可以下载翻阅。

        首长级高官辞职或退休的去向,在港府而言是全面公开毫无保留,而这源于2010年12月8日,一场耗时两年、花费1750万港元的特别调查在香港完结,成文报告达400多页。

        负责调查的特区立法会专责小组认定,前政府地产和房屋事务高官梁展文,退休一年多后拿高薪“再就业”,审批程序存有漏洞。调查报告还对公务员“再就业”管理提出改善意见。

        前屋宇署署长去房企被迫解约

        当事人梁展文,1999-2006年间,先后出任特区政府屋宇署署长、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和房屋署署长职位,2007年1月退休。2008年8月1日,香港一家知名的地产公司宣布委任梁展文出任执行董事及副董事总经理,负责中国内地业务,任命即日起生效,年薪高达312万港元,并有权收取红利。

        任命一经公布,质疑声便不绝于耳。服务政府39年的梁展文,曾参与制订和执行特区重大房屋和土地政策,并代表政府与发展商谈判过地产项目的补偿地价及回购事宜。其中,在一处地产项目中,政府以低于市价的8.64亿港元,将业权转让给两家开发商,其中就包括邀请梁出任公司高管的这家公司。因在决策中扮演重要角色,梁展文被疑“贱卖”政府资产。而他退休仅仅一年半后,就到这家地产公司任职,舆论质疑新职务为他“量身定做”,等同于“延后回报”,有利益输送之嫌。

        在各方压力下,仅仅过了两个多星期,公司方面还是宣布与梁无条件提前解约。2008年12月,立法会依照“特权条例”对事件展开调查,根据立法会提交的调查报告,港府修改首长级高官离任再就业监管制度,决定在信息发放方面增加透明度。2011年9月起,以往港府记录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就业情况的登记册的涵盖范围,扩大至所有受规管的离职首长级公务员,登记册供市民查阅并会上载政府网站。

        去年46高官获批再就业

        2013年,作为审批首长级公务员离职再就业的独立咨询委员会,共审议了由37名首长级公务员提出合共49宗的离职后从事外间工作申请。最后咨询委员会建议批准46宗申请并附加工作限制,另拒绝3宗申请。在建议批准的申请当中,咨询委员会建议对44宗申请在基本工作限制以外施加额外限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接纳了咨询委员会就49宗申请所作出的建议。

        按照咨询委员会的年报显示,2013年46名获批准离任后再就业的首长级公务员中,45人均为有薪工作,只有1人从事无薪工作。其中19人受雇于私营商业机构,另外27人在非商业机构工作。按照工作性质划分,获批准离任后再就业的首长级公务员中,选择教育工作的离任高官最多,达21人;其次为医疗5人;而法律、企业管治和顾问咨询服务各有3人。

        香港经验

        目前港府针对退休首长级公务员的管制政策俗称“过冷河”,则指定期间最低限度的禁制期及管制期。禁制期内,退休官员不能从事任何外间工作;而管制期内退休首长级公务员必须先取得政府(即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批准,才可从事外间工作。此外,由行政长官委任的离职公务员就业申请咨询委员会,会就每宗高官再就业申请向政府提供咨询意见。

        香港退休高官再就业的禁制期从6-12个月;而管制期则是从2-3年。提出再就业申请的高官,必须提供任职政府最后3-6年期间,与准雇主及其相关公司在合约、法律、公务及其他事务上的重要接触和往来等资料,以供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参考。获批准离职就业的官员需向政府提交聘用合约副本,政府会把该名退休官员需要遵守的工作限制,直接通知准雇主;一旦再就业官员的职责与提交政府的聘用合约出现重大变更,须事先获政府批准。

        而离职再就业的首长级公务员,均须遵守基本工作限制,即首长级公务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竞投任何政府土地、物业、计划、合约或专营权;首长级公务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担任或代表任何人担任工作(包括诉讼或游说活动),而这些工作与其任职政府最后三年期间涉及的政策制订或决策工作、敏感性资料、合约或法律事务、执法或规管职务有关;以及首长级公务员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会令政府尴尬或有损公务员队伍声誉的活动。(记者康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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