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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 香港卫视
  • 2018/06/2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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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奇葩证明的清理再度加码。司法部部长傅政华29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将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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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长傅政华

傅政华表示,本次专项清理有三个重点:一是国务院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 二是地方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设定的,或者增加的证明事项;三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但是可以被代替的证明事项。

傅政华介绍,这次的集中清理提出了六个“一律”:一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这是最硬的一招,法律法规没有的,各部门、各地都不能擅自增加;二是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三是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四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五是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六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

同时,司法部明确,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可以直接取消的要做出决定,立即停止执行,同步启动修改和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程序。对应当取消但是立即取消存在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但是要确保最迟在2018年年底前取消。香港卫视综合报道。(编辑:刘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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